一、基本要求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热爱幼教事业,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;
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。
二、专业素养
1.熟悉学前教育理论和幼儿园课程设计、组织、实施和评价能力;
2.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,能独立开展课题研究,撰写研究报告;
3.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,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;
4.观察幼儿发展,评估教学效果,指导教师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,提升教学质量。
三、个人能力
1.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及文字组织能力,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;
2.较好的团队沟通与合作能力、创新与反思能力。